面对对象——三大基本特征&&五项原则

一、三大特性

  1. 封装:把客观事物封装成抽象的类,并且类可以把自己的数据和方法只让可信的类或者对象操作,对不可信的进行信息隐藏
  2. 继承:可以让某个类型的对象获得另一个类型的对象的属性的方法。 通过继承创建的新类称为“子类”或“派生类”,被继承的类称为“基类”、“父类”或“超类”。
  3. 多态:指一个类实例的相同方法在不同情形有不同表现形式。多态机制使具有不同内部结构的对象可以共享相同的外部接口

二、五大基本原则

  1. 单一职责原则SRP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是指一个类的功能要单一,不能包罗万象
  2. 开放封闭原则OCP(Open-Close Principle)
    一个模块在扩展性方面应该是开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应该是封闭的。
  3. 替换原则(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)
    子类应当可以替换父类并出现在父类能够出现的任何地方。
  4. 依赖原则(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) 具体依赖抽象,上层依赖下层。
  5. 接口分离原则(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)
    模块间要通过抽象接口隔离开,而不是通过具体的类强耦合起来